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在合同纠纷中易混淆,但存在显著区别。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例如,突发的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原材料价格暴涨,使原本盈利的生产合同面临严重亏损,这通常属于情势变更。商业风险则是从事商业活动固有风险,如市场价...
在合同纠纷中,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是认定其效力的关键,可从电子证据的生成、存储、传输过程是否可靠,是否存在被篡改、伪造的可能等方面判断。例如,通过可靠的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等技术手段生成的电子合同,其真实性相对较高。电子证据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仅针对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除非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否则仍需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主要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补偿和制裁,而继续履行合同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二者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并存。例如...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对于合同纠纷诉讼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案件的管辖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不同类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对于买卖合同,若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部分履行债务时,另一方能否拒绝受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且符合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债权人一般不能拒绝受领。例如,在分批交付货物的买卖合同中,若合同约定了分批交付的时间和数量,卖方按照约定部分交付货物,只要该部分交付符合质量等要求,买方应接受受领。但如果部分履行会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是因为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原债权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但同时也需承受原债权人可能面临的债务人的抗辩。债务人的抗辩权包括基于原合同产生的抗辩,如原债权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有权以此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也包括因债权转让通知存在...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主合同未生效,而定金已交付,需视具体情形处理定金。如果主合同未生效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政府政策突然调整致使合同无法按原计划生效,此时收受定金一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交付方。若主合同未生效是由于交付定金一方的过错,比如交付方故意不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收受定金方有权不返还定金。反之...
合同的默示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虽无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客观情况可推断出合同已解除。当事人主张合同存在默示解除情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一方当事人实施了明确表明其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如将合同约定的特定标的物转卖他人、停止履行合同关键义务且长时间未恢复履行等。其次,另一方当事人知晓该行为且在合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征收、...
上海合同律师分享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不可以中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此期限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期间,其目的是为了尽快确定合同的效力,保护相对人的利益,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通常情况下,不存在类似诉讼...
上海合同律师解答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在这三十日内,如果权利人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则合同自始有效;如果权利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且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尽快确定合同的效力,避免相对人长期处于不确定的法律关系之中。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具体如下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此外,对于单位犯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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