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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过失的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6-24 11:38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解答缔约过失,是指缔约一方的过失,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造成合同不能成立或者无效。
当事人因过失而承担的责任,称为合同的过失责任。 其构成要素包括:
(1) 当事人违反了合同义务。 合同前义务是指要约生效后、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发生的说明、通知和注意义务。
(2)存在过失,即当事人只对订立合同时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负责。
(三)有损失,即因合同一方的过失行为导致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信赖利益是相信合同成立的对方支付的费用或直接财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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