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如因重大误解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撤销合同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案例:甲在购买乙出售的一幅字画时,乙声称该字画为某著名画家的真迹,甲基于此以高价购买。后经专业鉴定,该字画为赝品,甲得知自己被乙欺诈。甲决定行使合同撤销权,要求乙返还购画款。
法律分析:在本案例中,乙以欺诈手段使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买卖合同,甲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行使合同撤销权。甲应在知道字画为赝品(即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撤销合同的申请,并提供乙欺诈的证据,如乙声称字画为真迹的聊天记录、鉴定报告等。若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甲的请求,撤销该合同,乙应返还甲支付的购画款,甲应返还字画。
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若发现对方可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现场录音录像等。一旦确定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行使撤销权。在行使撤销权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同时,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务必通过法定途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不可自行宣布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