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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破产,合同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3-31 11:41


       
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合同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若破产方为债务人,对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例如,甲公司破产,其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甲公司管理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两个月内未通知乙公司,该合同视为解除。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对于破产方已履行完毕,对方未履行的合同,破产方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所得收益纳入破产财产。若破产方为债权人,其享有的合同债权属于破产财产,由管理人进行管理和处置,用于清偿债务等破产程序。​
案例:A 公司破产,其与 B 公司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A 公司已支付部分开发费用,B 公司开发工作未完成。A 公司管理人经评估,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要求 B 公司完成软件开发。B 公司则要求 A 公司管理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后续费用支付。​
法律分析:本案例中,A 公司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B 公司要求提供担保合理。若 A 公司管理人不提供担保,视为解除合同。若 A 公司管理人提供担保,B 公司应继续履行开发义务,完成开发后,B 公司可就剩余开发费用向 A 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律师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对一方破产情形下合同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增强确定性。若合作方出现破产迹象,未破产方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若涉及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未破产方要及时与破产方管理人沟通,了解其对合同态度。若要求继续履行,要合理评估风险,可要求提供担保;若合同被解除,要及时申报债权,维护自身权益。破产方管理人在处理合同事务时,要综合考虑破产财产最大化及对其他债权人影响,谨慎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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