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书一份,按被告人数分一份。 必须提供投诉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告为个人的,必须在“原告”栏签字。 原告为单位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复印件(复印件)。
包括以下证据:
(一)证明原告有权上诉的证据;
(二)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三)证明原告指控的事实和理由存在的证据;
(四)其他可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一)原告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 被告人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证明;
(二)原告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委托他人诉讼的,还必须提交授权明确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5、委托律师诉讼的,还必须提交授权明确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及律师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