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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有问题,可以索赔吗?上海合同律师解答来啦
发布时间:2023-11-25 11:58


       
“买正装送赠品”是“双十一”等购物节最为常见的促销手段之一,消费者在面临赠品出现问题时,往往会因为免费获赠而不敢向商家索赔,即使索赔,某些商家也会以属于赠品为由拒绝赔偿。那么当商家免费提供的赠品存在问题时,是否需要对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呢?
 
首先,要明确网购赠品的性质如何。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无偿赠与,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不承担责任。但商家为提升人气、提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欲望而提供的赠品并非一般的无偿赠与,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赠物品,实质上是一种要约行为,只要做出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赠送物品就成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一部分。
 
换而言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才享有获得赠品的权利,消费者获得赠品是建立在购买商品的前提下,商家将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中,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中已包含了赠品的成本。因此商家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并为赠品的质量承担责任。
 
其次,要看赠品出现的是何种类型的问题。若赠品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害,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赔,商家不得以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若赠品符合安全标准,但存在其他方面的瑕疵,如质量问题或与商家承诺不符等情形,视实际情况商家可能构成违约甚至消费欺诈。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二条、第六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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