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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引纠纷 上门调解解企忧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上门调解,办结一起涉案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7月,上高某地坪装修公司承接了上高某建材公司厂房地面硬化、除尘业务工程,于2021年2月全部完工。该建材公司陆续向该装修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尾款尚未结算。经核算,该业务工程尾款8万多元,工程已验收合格,建材公司仍未支付。装修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后,将建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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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引纠纷 上门调解解企忧

发布时间:2021-12-23 09:47 热度: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上门调解,办结一起涉案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7月,上高某地坪装修公司承接了上高某建材公司厂房地面硬化、除尘业务工程,于2021年2月全部完工。该建材公司陆续向该装修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尾款尚未结算。经核算,该业务工程尾款8万多元,工程已验收合格,建材公司仍未支付。装修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后,将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掌握了上述情况,考虑到涉案的两家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较好,为减少涉诉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干扰,决定上门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期间的价款进行了结算,最终确定被告尚建材公司欠原告装修公司的工程价款为82000元。对此所欠工程款,被告虽未抵赖,却也不愿爽快地支付,而原告又不肯做任何让步,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不急不躁,一面对原告好言相劝,一面对被告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被告于2022年1月1日前及1月31日前分两次付清所有工程款,否则依法加收违约金”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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