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合同范本 > >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xx年x月xx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1-07-09 12:24 热度:


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xx年x月xx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xx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年月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xx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因为对方的违约才导致合同解除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也不需要跟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效力也由当事人自行协商。

 


关闭窗口
上一篇:技术合同范本是什么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xx年x月xx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

技术合同范本是什么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

合伙人草拟一份技术合同需要载明哪些内容

一、合伙人草拟一份技术合同需要载明哪些内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二、技术合同的分类...

商业合作合同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