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律师问答 > >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申请时,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证据线索。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中,甲公司需调取乙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一份涉及..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发布时间:2025-03-31 11:47 热度: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申请时,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证据线索。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中,甲公司需调取乙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一份涉及关键交易信息的合同,但该合同由乙公司与第三方保管,甲公司无法获取。甲公司申请书中要写明第三方公司名称、地址,需调取合同名称,说明因合同由第三方控制自己无法收集,该合同能证明乙公司在与自己交易中的违约事实等。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如证据是否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申请是否在举证期限内等。若符合条件,法院会依职权调取证据。若不符合,法院将驳回申请。​
案例:丙公司与丁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丙公司需证明丁公司曾向某供应商采购与卖给自己相同规格货物的价格,以证明丁公司卖给自己的货物价格过高构成欺诈。该采购价格信息由该供应商掌握,丙公司无法获取,遂向法院申请调取。​
法律分析:在此案例中,丙公司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丁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信息,其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审查后,若认为该证据对案件事实查明有重要作用,会向供应商调取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法院经审查认为丙公司申请不符合条件,如该证据并非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或与案件待证事实关联性不强,将驳回申请。​
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前,要确认证据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避免随意申请浪费司法资源。在撰写申请书时,内容要详实准确,提供清晰证据线索,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紧密关联性。若法院驳回申请,要及时分析原因,若认为驳回不合理,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复议。同时,要积极寻找其他证据或证据线索,不能过度依赖法院调取证据,以免影响案件审理结果。​

 


关闭窗口
上一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应如何处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申请时,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证据线索。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中,甲公司需调取乙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一份涉及...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应如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处理方式因合同性质而异。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如委托合同、演出合同、培训合同等,若受托人、演员、培训师等一方死亡,合同通常因缺乏可替代性而终止。因为这类合同依赖特定当事人的技能、声誉或身份等个人因素,他人难以替代履行。例如,某知名演员与演出主办方签订演出合同,演员在演出前死亡,该演出合同一般无法继续...

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能否申请延期举证?​

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能申请延期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延期举证需有...

合同纠纷进入调解程序,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进入调解程序,一般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向调解机构或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可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纠纷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调解条件,如纠纷是否属于其调解范围、当事人是否具有调解意愿等。若符合条件,调解机构将受理申请,并确定调解员。调解员通常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调解经验及中立性。接下来进入调解准备阶段,调解员会...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