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2年初,杨某请赖某某为其运送货物,双方约定每次货物送达即结清当次运费。起初,杨某均能按约定支付运费,后杨某表示资金周转困难,出现拖欠运费的情况。2012年12月30日,经双方结算,杨某欠赖某某16000元运费未支付,其表示暂时无资金,等有钱时再付,并向赖某某出具欠条一张,上载明欠条:今欠赖某某运费共计16000元整,欠款人:杨某,2012年12月30日。后赖..
发布时间:2020-07-10 15:03 热度:
案例:某科技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后李某 2 年内不得在同行业竞争企业任职,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李某离职后入职竞争对手公司,科技公司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李某主张条款无效,双方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条款需约定经济补偿,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本案中,科技公司与李某的...
案例:某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 10 万元,期限 6 个月,逾期还款需按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借款人逾期 3 个月未还款,出借人要求支付违约金 4.5 万元(10 万 0.5%90 天),借款人主张违约金过高,诉至法院请求调低。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可适当减少。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以违约造成的...
案例:某建材商与某施工队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建材商误将 HRB335 型号钢材 写成 HRB400 型号,约定单价 4200 元 / 吨(HRB400 市场价为 4500 元 / 吨)。施工队收货后发现型号不符,要求建材商按合同约定提供 HRB400 钢材或赔偿差价,建材商主张系笔误构成重大误解,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
案例:某家具厂与某客户签订《家具买卖合同》,约定家具厂向客户供应定制沙发一套,价款 5 万元,未约定运输费、安装费的承担方。家具厂完成生产后,要求客户支付运输费 800 元及安装费 500 元,否则不予送货。客户认为合同价款已包含全部费用,拒绝额外支付,家具厂拒不送货,客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逾期交货损失。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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